根据长春工业大学《关于评选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》以及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通知,结合长春工业大学学生手册奖助学金评选相关条例,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完成,现根据学校要求对获得相应奖助学金的同学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在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办公时间内拨打意见受理电话。
公示时间:
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
公示异议受理方式:
地点:艺术楼314学生办公室
电话:0431-85118239